【深圳商報訊】(記者 彭琰)記者昨天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鑒於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及監管情況變化,市支票貼現市場監管局對2010年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並於明年起施行修訂後的《辦法》。新《辦法》要求,各分局的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確保在3至5年內實現對所有監管對象的一次現場監督檢查。同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建立並維護本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管信息檔案,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行信息共享。
   新《辦法》規定,監管人員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可採取現場監督檢查、量化檢查、食商務中心品抽樣檢驗、風險監測、約談負責人、培訓考核管理者和從業人員、檢查自查報告、宣傳警示等八種監督形式。監管所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可以是固定專職,也可以是兼職人員。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管採取分級分類管理,對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監督管理。
   抽檢對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道重要關卡。新《辦法》要求各分局應根據監管對象、監管資源等實際情況,按照“突出重點、抽查監督”的原則,制定並實施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取抽查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切實加大室內裝潢對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時段監管力度。新辦法規定,在抽樣檢驗中,發現無證、無照或超範圍生產經營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及時轉入執法查處程序。
   新《辦法》規定,對有不良信用記錄和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管部門應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食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票貼要及時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深圳明年起實施食品安全新監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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